
1月9日,中國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第2號》,宣布調整部分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。根據公告,自2026年4月1日起,取消光伏等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。在公告所附《光伏等產品清單》中,商品代碼 2404120000 ——“不含煙草或再造煙草、含尼古丁的非經燃燒吸用的產品”被列入清單。由此判斷,電子煙將被取消增值稅出口退稅。
公告同時對電池產品出口退稅政策作出調整。根據公告,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,電池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9%下調至6%;自2027年1月1日起,取消電池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。相關政策適用于公告所附《電池產品清單》所列商品。電子煙電池組產品在出口時作為電池類商品單獨報關,其出口退稅政策將取決于其申報商品是否落入上述電池產品清單。
有分析指出,原有的13%退稅率是企業對沖成本、維持國際定價優勢的關鍵。退稅歸零意味著企業需全額承擔增值稅成本,直接壓縮利潤空間。尤其對附加值較低、議價能力弱的企業沖擊顯著;為維持國際市場份額,部分企業可能選擇自行消化成本導致利潤下降,或轉嫁成本推高出口價格,但可能削弱價格競爭力。?
該政策或將加速行業洗牌,長期依賴退稅補貼的低效產能或臨出清風險,而合規性強、規模優勢明顯的龍頭企業有望通過份額提升受益,行業集中度提高;同時政策倒逼企業從價格競爭轉向價值競爭,通過技術創新、產品升級和質量提升增強核心競爭力,例如向高附加值產品(如換彈式、開放式設備)轉型以適應全球合規趨勢,推動供給端優化。?
參考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總局/2Firsts數據洞察


客服1